涉密档案利用(查阅、借阅)制度 作者: 时间:2026-09-02 点击数: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上级有关涉密档案查、借阅规定,并认真实施。 二、原则上凡属机密和秘密文件不允许借出档案馆(室),如特殊情况须严格履行有关手续。 三、凡是借阅秘密和机密文件时,必须经主管保密工作领导审批签字,填写借阅登记表,严格履行借阅手续,手续齐全后方可借阅。 四、凡借出的涉密档案要限三日内必须返还。否则将追究其责任。 五、涉密文件严禁复制。 上一篇:档案统计制度 下一篇:档案利用(查阅、借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