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邮电大学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陕西省档案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档案,是指学校和校内各单位从事招生、教学、科研、管理、技术开发与社会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学生、学校和社会...
一、档案管理人员和借、查阅档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及学校各项保密制度,认真做好保密工作。二、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档案借、查阅制度;履行借、查阅登记手续;“内部事项”等重要材料的借、查阅,必须认真审查审批权限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三、借出的档案材料务必定期归还,借出使用期间,不许转借他人,不许带入公共场所。四、任何人不许将档案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如有泄露和公布档案内容者,应视情节轻重,按...
一、档案馆(室)工作人员要按《西安邮电大学档案管理办法》要求,督促各立卷部门按要求及时移交档案,并认真做好分管类别档案的接收工作。二、各立卷部门应将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对学校或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分类组卷,经检查合格后按时向档案馆(室)移交。三、为保证移交进馆档案的质量,档案馆(室)有关人员应对立卷部门专(兼)职档案人员进行立卷业务指导,并在档案移交时,对归档材料进行案卷质量检查,对于不合格的...
一、本校教师、职工须持本人有效证件方可利用档案。二、重要档案必须由党委书记、主管校长审批;科研类档案须经项目负责人同意,方可利用。三、学生利用档案,按照相关规定,持有效证件-办理,不能借出。四、外单位人员利用档案,必须持有本人单位介绍信,并经学校党政办档案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利用。五、利用档案人员一律在档案室阅览,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借出,并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且限期归还。六、借出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周...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上级有关涉密档案查、借阅规定,并认真实施。二、原则上凡属机密和秘密文件不允许借出档案馆(室),如特殊情况须严格履行有关手续。三、凡是借阅秘密和机密文件时,必须经主管保密工作领导审批签字,填写借阅登记表,严格履行借阅手续,手续齐全后方可借阅。四、凡借出的涉密档案要限三日内必须返还。否则将追究其责任。五、涉密文件严禁复制
一、档案馆(室)指定专人兼管档案统计工作;负责全校档案构成、档案利用、档案工作人员构成、档案馆(室)基本概况等情况的统计工作;负责上级档案部门需要的各种报表的填报工作。二、抓好档案统计的原始记录工作。档案的登记是档案统计的基础,应结合实际,做好各项原始材料的登记,主要包括下述内容:1.卷内目录;2.案卷目录;3.档案移交登记;4.档案利用与利用效果登记等。三、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到年末各类档案的递增...
一、档案馆(室)集中统一保管全校十一大类档案(党群类、行政类、教学类、科学研究类、基本建设类、仪器设备类、出版类、外事类、财会类、声像、实物)。二、档案要按十一大类分年度有秩序地排列存放,要认真清点、核对。架、柜应分类编号,库内应有档案存放排列示意图。三、档案都应保存在密集架及档案柜内。在非常情况下要采取有效措施,尽一切可能,将档案安全转移。四、加强库房安全管理,非本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库房。五...
一、依照档案法律法规定期进行一次档案鉴定和销毁工作。二、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按“慎重稳妥”的原则,存放一段时间后,再行销毁。三、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工作,必须在主管校领导同意下,由校档案鉴定小组负责进行。四、对保管期限已满,或经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档案馆必须逐件填写档案销毁清册(包括清册封面内容、登记栏目、立档单位和全宗简要说明),报请校档案鉴定小组审查。五、学校档案鉴定小组将档案鉴定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