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2026年各类档案及时、准确、完整归档,结合档案工作已纳入2026年学校党政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根据《西安邮电大学档案管理办法》(西邮办发〔2017〕16号)相关规定,现就2026年档案移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及整理要求

1.归档范围及要求参照《西安邮电大学档案归档范围及要求》《西安邮电大学档案分类号、部门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对照表》执行。

2.档案整理要求:

研究生档案参照《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档案整理步骤及要求》整理立卷;

本科生档案参照《西安邮电大学本科生档案整理步骤及要求》整理立卷;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档案参照《西安邮电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档案整理步骤及要求》整理立卷;

文件类档案参照《文件收集归档范围及要求》整理立卷。

二、档案移交时间安排

1.2025年度档案(含2025年之前未移交档案)移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请各单位合理安排时间,按期完成移交工作。

2.学期最后一周及开学第一周为档案馆业务集中处理期,暂不接收档案移交,请避开上述时段提交材料。

三、移交工作注意事项

1.涉密档案须单独立卷归档,严禁与非涉密文件混装,涉密档案移交目录采用线下方式单独移交,确保信息安全。

2.各单位兼职档案员负责统筹本部门各科室档案整理立卷工作,待全部档案整理完成后,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办理移交手续,档案馆不接收部门内部科室单独移交的档案。

3.档案移交时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纸质版移交目录:采用A4纸竖版(文件类横版)打印,一式两份,不得缩印、不得双面打印;

②电子版移交目录:需为Excel格式,与纸质版内容保持一致。

4.档案整理所需的档案皮、档案盒,请联系档案馆领取。

联系电话:88166108

地址:长安校区档案馆(图书馆外侧东南角)

附件:1.《西安邮电大学档案归档范围及要求》

2.《西安邮电大学档案分类号、部门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对照表》

3.《西安邮电大学档案管理办法》(西邮办发〔2017〕16号)

4.《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档案整理步骤及要求》

5.《西安邮电大学本科生档案整理步骤及要求》

6.《西安邮电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档案整理步骤及要求》

7.案卷移交目录

8.卷内文件目录

9.卷内备考表

10.文件收集归档范围及要求(按件归档文件用)

11.文件移交目录(按件归档文件用)

12.文件卷内备考表(按件归档文件用)

西安邮电大学档案馆

2026年3月3日